项目编号 | 无为县巢湖流域西河无为段综合治理(安阳小区)工程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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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无为县巢湖流域西河无为段综合治理(安阳小区)工程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无城镇金塔路**号住建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翟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
联系人及电话
吴芳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蒋小秋
证书编号:苏************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为县高沟镇污水处理厂*期管网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为县高沟镇污水处理厂*期管网工程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程羽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黄山市鬲山片区污水排放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黄山市鬲山片区污水排放工程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无为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周盛槐
证书编号:**************皖************皖************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安徽新合富力城西工业园综合景观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徽新合富力城西工业园综合景观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无项目名称,无法证明与所提供的施工合同为同*项目;
*、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无法反映顶管施工;
*、湖南湘禹水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中顶管施工长度未达招标文件要求;
*、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无法反映顶管施工;
*、江西天亿建设有限公司:顶管施工合同中未能体现长度;
*、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证未在有效期内;
*、*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无法反映顶管施工;
*、江西中承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无法反映顶管施工。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随机抽取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家单位
*.合肥香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元坤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中沅建设有限公司 *.*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季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坤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楼*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