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 | ******* | 联系电话 | 姜先生***********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政采〔****〕*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
第*成交候选人:云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 最终报价:******.**元 得分: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区人民西路***号 联系人:高蓉 联系电话:*********** 主要中标单价:详见最终报价表 | ||||
第*成交候选人:*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最终报价:******.**元 得分:**.**分 |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宪文、杨明杰、姜懿峰 | ||||
相关费用: *、招标文件费:无;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方式: 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 ||||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根据财库[****]***号文规定,公示期为****年*月**日(*个工作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请第*成交候选人到*****************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
监督电话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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