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亩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亩乡绿化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灵宝市*亩乡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灵公资建【****】****号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胡长文、高新兵、董岐春(业主评委)
*、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
地址: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院内
中标金额:******.**元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代理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联系事项:
监督单位:灵宝市*亩乡财政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灵宝市*亩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宝市*亩乡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号函谷大酒店东天安保安办公楼*楼
联 系 人:刘倩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