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张茅乡清泉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年张茅乡清泉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年*月*日
*、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门峡市工商联大厦*座****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李彩霞、*文静、胡长星
*、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成交人地址: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洛新大道金鼎明苑小区*#楼*层商铺**号
*、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政府
地址:*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门峡市工商联大厦*座****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邮箱: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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