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宜宾市*******新院区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代理机构 | *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强 |
采购人 | ******* |
采购人地址 | *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海路*段***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采购人联系人 | 涂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 |
行业划分: | ***** |
成交日期 |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名单 | 徐丽星(评审小组组长)、卢经、涂开春(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医护人员提供恬静的休憩场所,同时也为患者和探视人员提供*个远离医院且更为轻松的互动空间。*、简要技术要求:*******拟对新院区景观绿化工程进行采购。*、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新院区景观绿化工程规格型号:/数量:*项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川强劲顺安建筑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宁县长宁镇花园头农利村*组安置房商业中心中标金额:*******.***元;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下浮*%.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采购文件 | |
评审情况 | |
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采购预算为*******.**元,计划号:*******。*、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主要成交内容:宜宾市*******新院区景观绿化工程;本项目项目经理信息;姓名:刘屈;执业证书信息:川************;服务要求:(*)报价要求:详见第*章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备注内容。(*)★工期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逾期每日扣成交金额*%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切损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工程质保期:*年,质保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修维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针对本项目须压证(职称证书和专业证书)施工。(*)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