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经济开发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期 (南区)楼宇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蜀山经济开发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期 (南区)楼宇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蜀山经济开发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期 (南区)楼宇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镇桃花村姜万郢
投标报价:人民币 *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
资料公示:
第*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研发楼)***室 联系人: 沈海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产业园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叉口向西***米检察院大楼北楼 项目负责人:张琳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 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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