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
项目名称 | 双墩镇物华苑*期回迁安置房配电工程项目(物资) |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双墩镇物华苑*期回迁安置房配电工程项目(低压电力电缆)(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包(低压电力电缆):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江苏鸿翔电缆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异议人名称;(*)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和主张(*)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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