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设备采购项目SZCG2020131A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公告 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设备采购项目SZCG2020131A中标(成交)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5-26
关键词
安徽省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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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详见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福利(组长)、朱君颜、张勇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路***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华龙大市场****室

项目负责人:李雪洁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  元(不含评审费用)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华龙大市场****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无。

特此公告。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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