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异位发酵床翻抛机采购(*次)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异位发酵床翻抛机采购(*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明光市张*岭振阳环保设备厂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张*岭交通街**号
中标金额:*佰万**佰 (大写)(¥:******* 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良杰、曾新国、朱献忠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号
联系人:曾新国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朱莉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 元 ): *****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楼****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明光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异位发酵床翻抛机采购(*次)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异位发酵床翻抛机采购(*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明光市张*岭振阳环保设备厂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张*岭交通街**号
中标金额:*佰万**佰 (大写)(¥:******* 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良杰、曾新国、朱献忠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号
联系人:曾新国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朱莉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 元 ): *****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楼****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