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 2020-06-04
关键词
安徽省   食堂物资,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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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年*月—****年*月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年*月—****年*月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其即需的“********************年*月—****年*月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年*月*日下午**:**,在****************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投标人质疑/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质疑/异议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在质疑/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质疑/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人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栋**楼

质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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