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输出量测量仪及配套耗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心输出量测量仪及配套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单*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心输出量测量仪(品牌:德国*******,型号:******),数量*台,成交单价**万,配套耗材:热稀释导管包及压力监测套装(*****导管):成交价****元/套;压力测量传感器:成交价****元/套。
招标(采购)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徐琦 王鹏 联系电话:****-******* ****-*******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书面询问或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年内*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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