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新龙县县城出口生态保护治理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行政区划 | *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 代理机构 | *川景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路*号丽都汇**栋**楼****--****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鲁瑶琴 |
| 采购人 | *********** |
| 采购人地址 | *川省甘孜州***********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 采购人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行业划分: | **** |
| 成交日期 | ****-**-**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 **:**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名单 | 秦建华 黎智 包建美(采购人代表) |
| 评审时间 | ****-**-** **:**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概述 *.本工程为新龙县县城出口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绿化整治*万平方米,平整绿化用地,种树,种草等。*、采购内容及要求 *、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件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材料要求:按工程量清单要求供应的所有材料,提供的材料均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要求; *、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垃圾清理运输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对清单内容进行删减。总价包括材料、货物价格、工程施工、运输、保险、税费、安装、人工费、人员派驻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根据工程量清单提供完整的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提供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预算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项目的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项目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安全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供应商若成交,需购买本项目供应商部分的保险。凡出现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工程事故等),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和实施完成时间及地点 *、项目工期:*个月 。 *、项目实施地点:新龙县茹龙镇出城口高架桥旁边。(*)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进场及前期资料完成后,采购人查验合格,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启动资金;后续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第*方审计结算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在*年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承包人接到拨付资金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拨款资料,未完成的出现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切责任。(*)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质保期为 ** 个月。质保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如果证实工程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 **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所产生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供应商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维修队*,在接到用户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明确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至少提供 *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场。)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积极履行服务义务。 *、未明确事项按国家现行建筑质保规定执行。 (*)、履约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川省财政厅《*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需交纳成交金额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 |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新龙县县城出口生态保护治理工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 |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川恒基茂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茹龙镇磨房沟村**号中标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的规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 采购文件 | |
| 评审情况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 ***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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