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保障部的委托,就“*****集体宿舍项目(第*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集体宿舍项目(第*次)
项目联系人:郑助理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保障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助理:***********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号第**层****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集体宿舍项目(第*次)[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经过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投标价(元)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肖斯娜/粤************ |
综合得分 | **.**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内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内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广州市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投标时拟使用项目负责人李志文资格符合的证明材料,隐瞒事实投标,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和《投标人声明》,取消其原第*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自确认中标单位之日起,连续*年内拒绝其参与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廉江市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投标时拟使用项目负责人张敏资格符合的证明材料,隐瞒事实投标,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和《投标人声明》,取消其原第*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自确认中标单位之日起,连续*年内拒绝其参与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郑助理,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保障部 | |
联系电话: *********** |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保障部
****年*月**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