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邱镇何家村委何家村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 |
||||
工程名称 |
巴邱镇何家村委何家村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 |
||||
工程地址 |
峡江县巴邱镇何家村 |
||||
建筑面积 |
*.** |
结构/层数 |
框架/*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招标内容为新建村级道路、围墙,给水管道安装、绿化、铺砖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堃实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 |
||||
投标报价 |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
||
建造师姓名 |
郭迎春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专业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堃实业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堃实业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
||||
认定依据 |
本公示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受理投诉:
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
峡江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 (联系电话:*******)
同时告知:
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特此公示
**********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