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婺源县国营珍珠山综合垦殖场 | ||||
工程名称 | 婺源县国营珍珠山综合垦殖场黄砂小区****-****年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
工程地址 | 婺源县国营珍珠山 | ||||
建筑面积 | *.** | 结构/层数 | 框架/ | ||
招标范围 | *、**宽人行道****;*、树池***个(桂花按胸径****暂定计算); *、水泥地面恢复******;*、*****双壁波纹管(**=***/**)****.***;*、*****双壁波纹管(**=***/**)***.** *;*、圆形污水检查井**座; *、******管*****;*、方形砌筑井***座; *、*#砖砌化粪池*座;*、毛石挡土墙***;**、成品微动力型污水处理池*座。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 ||
建造师姓名 | 郑晖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 ||
建造师姓名 | 胡强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子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 ||
建造师姓名 | 刘利平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子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江民梁 施工员 王伟 质量员 姜龙华 安全员 刘杰 机械员 吴建亮 标准员 吕丽华 资料员 黄琦 劳务员 余正毛 材料员 潘光英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夏丽华 施工员 焦敏 质量员 祝刚 安全员 赵新耳 机械员 张荣斌 标准员 易春香 资料员 刘先红 劳务员 童爱琴 材料员 王建芳 | ||||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子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张耀 施工员 郭丽梅 质量员 余丽丽 安全员 邵子正 机械员 邵金泉 标准员 周飞宇 资料员 程辉 劳务员 邵菊丽 材料员 张小芳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抚州正远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书附录,投标人未填写响应主要条款 | ||||
认定依据 | 抚州正远工程有限公司: |
注: | |
*、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
*、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 |
*、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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