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的委托,就晏河街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晏河街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开挖疏浚总长*.***、岸坡护砌工程总长*.*****、已有护岸加固工程总长*.*****,防洪墙工程长*.*****。桩号*+***以上河道河段采用**年*遇,保护晏河乡街区段;以下河道采用**年*遇,保护沿岸乡村及农田。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下午**:**。
*.*、评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组长:陈军 成员:张汝珍、刘庆勇、王宏、胡全红。
*、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勇;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息县水利工程队;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羌进军;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罗山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余伟;
注册编号:豫************。
*、发布公示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光山县*龙东路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光山县盛世*龙小区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光山县健康东路*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