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中]和县区域LIS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正在公示中]和县区域LIS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1-14
关键词
安徽省   信息化升级改造,LI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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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和县区域***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创新产业园*期*区*幢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和县区域***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我县辖区内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所有乡镇卫生院,以及县卫健委管理端

服务要求:*、建设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区域***信息系统;*、卫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全县基层***系统与***系统对接;*、全县基层电子病历系统与***系统对接;*、基层***系统与区域检验平台对接;*、基层***系统与区域检验平台对接;*、基本公共卫生系统与区域检验平台对接;*、实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院内***系统与和县区域***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完成和县区域***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小组名单:邓冰、苏新、宋云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楼

联系人:曹育青、王黎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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