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渡江北路(横*路-无城路)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渡江北路(横*路-无城路)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严飞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安全*证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高乐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安全*证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彩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焦飞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安全*证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废标单位:安徽集鑫建设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废标单位:安徽乾族建设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废标单位:华茂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废标单位: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废标单位:安徽*禾景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废标理由: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现场随机抽取的**家投标单位: 安徽轩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衡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宿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虎邦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盛世昊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元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楼*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