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公告 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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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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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恒大水晶国际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

服务范围: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

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周年。

第*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年,合同*年*签。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合格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延生,祖逸兰,汪家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乐桥中学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庐江乐桥中学

地    址:庐江县乐桥镇兴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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