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巢湖市双桥河流域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服务外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西河小区**栋楼***室
中标(成交)价格:人民币每年*佰*拾*万**佰*拾*元*角*分(¥:*******.**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双桥河流域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对双桥河河道沿线的主次干道、水面、护坡、村庄的垃圾进行清扫保洁、收集、清运,沿线道路的冲洗和降尘,以及河道沿线“牛皮癣”、乱堆放杂物、窨井口周边油污清理等的*体化服务保洁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张缨、夏立群、贾成俊、戈有国、奚之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万*仟*佰**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单元***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原居巢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 系 人:奚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
*.招标文件正文
*.企业荣誉
*.防疫承诺书
*.投标业绩承诺函
*.小型企业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