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恒实*****-***-*
*、项目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项目第*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座****-****
中标金额:*佰*拾*万元/年(***万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卫生(病区及院区)保洁、医疗生活垃圾清运、电梯日常日常保洁和驾驶、生活和医疗垃圾站管理等工作,详见。 服务要求:详见。 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当年考核不合格,第*年自动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详见。 |
*、评审专家名单: 程梅、张光勇、蒋朝晖、曹立新、唐永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安市瑞梦花园*期*#商业西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安市新安大桥东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玉朋
电 话:****-*******
*、 *、招标文件
*、开标*览表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标书响应情况
*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