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 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K2017-1—255)成交公告
招标公告
天津市环湖医院 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K2017-1—255)成交公告
******* 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受 ******* 委托,*****************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过滤器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包 |
** |
*************** |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金钟公路****号***-***-*室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过滤器采购项目 |
净化、新风机组更换高、中、初效过滤器采购 |
质量合格 |
年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英,安静宜 马景川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兆存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景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过滤器)****.*.**.****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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