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号楼、*号楼热交换器及附属管道采购(第*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不锈钢保温水箱 品牌:丰浪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其他详见 |
*、评审专家名单:宁平华、张晓燕、王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楼督查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孙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慕晨、陈倩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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