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家园(*期)物业管理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龙家园(*期)物业管理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号*象绿地中心*号楼**层****号办公
中标单价:***.**万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新龙家园(*期)物业管理 |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淮,燕建国,韩春芳,余海云,刘雪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规定收取,*****.**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龙家园(*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撮镇路与繁华大道交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