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
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
更新时间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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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服务收费标准,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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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号***室中标(成交)金额:******.**元*、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负压型救护车(配车载设备) 品牌:魁士 规格型号:*********** 数量:*辆 单价:******.**元 其他详见 *、评审专家名单:孟桂平、许艳、金鞠、杨根莲、林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号项目联系人:孙敏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楼电话:****-*******、********、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璐璐、罗晶晶电话:****-*******、*******:****采购文件.*******其他主要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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