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袁泽桥水系(老泵站汇水片区融汇锦江小区及周边混接点和雨污分流整治)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袁泽桥水系(老泵站汇水片区融汇锦江小区及周边混接点和雨污分流整治)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东方龙城甘棠苑*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龙皓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号****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玉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顾卫平 | |
证书编号:苏************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平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值:**;**值:**;*值:*.**;*值:-*。 (*)随机抽取的**家单位名单:安徽先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全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拓扬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固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海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力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铭沃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腾英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舜尧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水之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久瑞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尚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政佑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固信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准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浩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霖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繁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晟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宏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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