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2-18
关键词
河南省   办公楼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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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采购共*个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办公楼电梯更换**********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都贯桥村***,***.**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乘客电梯苏州帝奥*/***-*****/*.**-***.***********.**元
*、评审专家名单
王京(业主评委)、龚明富、周永辉、董双武、刘光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羊山新区新***大街**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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