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庄B、D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复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C-2017-ZF-GC-Z-358
招标公告 小新庄B、D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复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C-2017-ZF-GC-Z-358
更新时间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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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技术合作,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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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小新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设计费:**元/平方米,施工费*****.******(*值),施工下浮率:**%。

*、开标时间:****年*月**日*:**

*、投标人: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牵头人)安徽*建工程有限公司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牵头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工业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局集团有限公司

*.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牵头人)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陕西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原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琦(评委主任)、刘建军、李锦森、毛羽亮、王道斌

**、复审情况及结果: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开评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因公示期接到其他投标人的异议和举报,****年*月**日**:**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因复审结果公告期接到其他投标人的异议和举报,****年*月**日**:**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因复审结果公告期接到其他投标人的异议,****年*月**日**:**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牵头人)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因复审结果公告期接到其他投标人的投诉,****年*月**日**:**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结论如下:

*、关于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开标前*年有转包挂靠行为及违法分包行为的认定,原评委会复审意见:

*,投诉单位提供参考的两个案例,经评审,案例中所涉及的法院判决书均明确了被告单位存在挂靠或违法分包、违法承包等行为。

*,依据重庆市第*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渝*中法民初字第*****号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渝民终***号判决书,判决结论未明确是否有转包挂靠行为及违法分包行为。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根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关于普定县住建局协查函的调查情况说明》,在星博国际广场拆迁安置房施工过程中,未对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或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作出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政处罚。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田小平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原评委会复审意见:

“渔滨人家安置工程”中项目经理田小平因病发生变更,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原中标项目负责人田小平在当地做出的限制不属于对项目经理的违规处罚,不影响本项目投标;且投诉单位提供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号)规定,该办法仅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

综上所述,****年*月**日**:**原评标委员会复审意见是维持****年*月**日**:**复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即:

第*中标候选人:*******************(牵头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元/㎡,施工费下浮率**.**%。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元/㎡,施工费下浮率**.*%;

第*中标候选人: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牵头人)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元/㎡,施工费下浮率**.**%;

公告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复审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

****年*月**日

附件:复审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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