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新店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清镇市新店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2022-05-23
关键词
贵州省   教学楼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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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新店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清镇市新店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
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电话****-********
招标人******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栋****会议室
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公示期****-**-**至****-**-**
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 元*******.** 元**.*** 天
********************川绵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元*******.** 元**.**** 天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元*******.** 元**.**** 天
第*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刘亚林
第*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付松
第*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袁德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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