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号
采购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项目名称:新安县垃圾分类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安县垃圾分类项目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分为宣传推广和分类设施投放。宣传推广包含垃圾分类覆盖区域入户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分类设施投放包含智能分类箱、积分兑换机、分类垃圾桶、以及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分类运输车辆的配置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年
*、合同履行期限:*年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包 | 新安县垃圾分类项目采购 | ************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以北定鼎门街以西顺驰洛阳第*大街*期**幢*-***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新安县垃圾分类项目采购 | 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年 | 达到《洛阳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标准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焦晓霞,胡鹏,张军伟,王泳梅,孙真真(业主评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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