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中心河道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宁中心河道保洁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星隆购物广场商业楼****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仟*佰*拾*元*角(¥******.**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长宁中心河道保洁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黄慧,黎娟,赵雄夫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高新区管委会*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室,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长宁中心河道保洁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长宁大道与习友路交口长宁家园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号科创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