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培训教材出版印刷服务**万中的*万音像制品出版。原中标单位为*******,该中标方已向我院出具“关于放弃中标的情况说明”,确认弃标。经学院招标办集体决议,按照顺位递补原则,决定该项目中标单位变更为安徽新华电子音像出版社。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必须为不少于*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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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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