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2033-34号)
招标公告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2033-34号)
更新时间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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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土地使用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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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湛江市坡头区军港大道以东、东盛大道 以南、规划路以北 土地用途 *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售商业用地 *.******
受让单位 ************
土地使用条件: *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湛自然资(规管)〔****〕***号】文。
备注:  (*)地块基本情况*、地块编号:***********、土地位置:湛江市坡头区军港大道以东、东盛大道以南、规划路以北。*、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年。*、宗地现状:达到“*通*平”、 “净地”出让条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其它规划条件详见【湛自然资(规管)〔****〕***号】文。(*)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仟万元整(小写****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小写***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价幅度:人民币*佰万元整(小写:***万元)。*.本宗地设有底价。*.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其它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分之*。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该点位已纳入《湛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送审稿)》,油站编码:****,符合《成品油*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土地竞得人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加油加气站审批手续。*.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吴川市塘?镇空港*路以东、塘?大道以南 土地用途 *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售商业用地 *.****
公园与绿地 *.******
受让单位 ************
土地使用条件: 加油加气站用地(***):****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不得高于**米;公园与绿地(**):***.**平方米(该公园与绿地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其它规划条件按吴自然资函【****】(***)号文执行。
备注:  (*)地块基本情况*、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吴川市塘?镇空港*路以东、塘?大道以南。*、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平方米;公园与绿地:***.**平方米(该公园与绿地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出让年限:**年。*、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通*平”、净地要求。(*)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加油加气站用地(***):****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不得高于**米;公园与绿地(**):***.**平方米(该公园与绿地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其它规划条件按吴自然资函【****】(***)号文执行。(*)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起始价:人民币*仟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成交后转为土地出让金。*.竞价幅度:人民币*佰万元整(¥***,***.**)。*.本宗地设有底价。*.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  (*)其它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分之*。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该地块符合《成品油*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中“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公里”的规定;该地块已纳入湛江市成品油*售体系“***”发展规划。土地竞得人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加油加气站审批手续。*、项目地块西北侧现状架设有****高压线,地块竞得者在实施项目建设时,须按相关规范和标准退让高压线。 *、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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