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华山分中心*台报废装载机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华山分中心 | 项目类型 | 设备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交易方式(*)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交易签约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华山分中心*台报废装载机 |
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代码 | ******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代码 | ****************** |
交易方式 | |
公告内容 | |
受让方名称 | 周桂明 |
转让标的评估值或账面净值 | *.*** |
成交金额 | ***** |
成交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