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05
关键词
安徽省   车辆采购,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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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芜湖)国际商贸汽配区**-****号商铺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门*座皮卡车

品牌:长城汽车

规格型号:金刚炮****款*.**手动汽油两驱创业型标箱*******

数量:*辆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付茜悦、邵定红、刘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南府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倩

电话:***********、***********

*、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芜湖)国际商贸汽配区**-****号商铺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门*座皮卡车

品牌:长城汽车

规格型号:金刚炮****款*.**手动汽油两驱创业型标箱*******

数量:*辆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付茜悦、邵定红、刘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南府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倩

电话:***********、***********

*、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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