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采购红外耳温计、医用电子血压计、***、除颤监护仪项目(*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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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采购红外耳温计、医用电子血压计、***、除颤监护仪项目(*次)(项目编号: ***************)评审已结束,最终确定:
第*成交候选人:合肥万橡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成交候选人:合肥*谷盈商贸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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