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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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将军大道中段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国道以南片区管道建设,在经营范围内运营、维护管道天然气设施,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天然气设施的抢修抢险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省相关规范和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谢正秀、郑尚武、崔中山、李黎、林涛、常明、吴丽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建业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崔局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建业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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