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 ** 号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信国资(公开招标)****- **号 | 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 河南省帘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申城大道中段 *** 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
* | 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 年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为韩春光,成员为李雨、张静静、胡积保(业主评委)、张向阳。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局*楼
联 系 人:沈建君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环球大厦*座****室
联 系 人:刘少博
联 系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监督*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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