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
如有
)
*
.被异议人名称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
)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
*
)
有下列情形之*的
,
不予受理
:
*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