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方塘村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方塘村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号建材市场**幢****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方塘村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宁国市方塘乡,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路面硬化工程、安装工程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 * 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汪春兰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翟栋、刘辉、湛照伟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方塘乡集镇正华路**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号楼****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方塘乡集镇正华路**号
联系方式:程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号楼****号
邮 箱:**********@**.***
联系方式: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刘女士
电 话:****-*******、****-*******
*、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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