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习友路商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的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会议服务、供电(含高低压配电设备)、给排水、空调暖通系统日常运行、电梯日常运行、安全视频监控运行、消防系统运行、房屋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星维修等。 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安徽省《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级标准执行,并接受采购人监管考核;*、导入并争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工作; *、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工种、人员进行外包或变相外包;*、供应商在管理和服务期间满意率低于**%,经整改仍达不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须设置专职人员对服务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质量。并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供应商须建立健全全员管理服务规范等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外墙清洗、楼内大理石、花岗岩等晶面处理按采购人要求,据实结算;*、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派驻相关服务人员到岗;**、供应商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物业人员考核考勤情况、设备管理服务运行情况、档案保管情况、能耗情况,并提出节能降耗分析报告和合理化建议,且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人员使用情况及档案材料;**、按报价承诺配备人员,保持员工队*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须提前报告采购人并获得批准,员工人数不得减少,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减少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及时补足,并可以扣减相应物业管理费,直至终止合同。**、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连续;**、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在岗所有服务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有拟派驻人员必须经采购单位面试,审查认可。 服务时间:*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年*签,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供应商必须按照安徽省《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级标准执行,并接受采购人监管考核。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宜兵、蒋荣、张志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东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敏
电 话:***********
*、
*.业绩公示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版
*.其他
*.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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