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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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供应商: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常化及冷轧带料委外加工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商榷函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稀土钢冷轧板材厂 联 系 人: 聂巍巍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常化及冷轧带料委外加工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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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项目**********,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常化及冷轧带料委外加工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如有)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委托对包钢高牌号系列无取向硅钢热轧基料进行常化酸洗和多辊轧制等工序工艺处理,加工数量****吨左右,包括高牌号无取向硅钢热轧基料的出厂运输及常化酸洗和多辊轧制后的冷硬基料返厂运输。本次委外加工技术要求明细详见。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常化和冷轧加工。(*)具体工艺参数、生产质量、交付标准、出返厂运输等要求按照双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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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 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常化及冷轧带料委外加工 | *月**日,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加工后产品经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凭相关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到包钢稀土钢冷轧板材厂办理结算手续。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 | 价格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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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源直接采购的适用条件说明 |
|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经非招标采购后,响应供应商为*人,经委托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 |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 拟定供应商名称: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希望工业园区 |
*.拟商榷的时间、地点 |
| 拟商榷时间及地点:采购人自行决定 |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旭杰 ****-*******;业务部长:李广美 ****-*******客服专线:****-*******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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