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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苦水镇新屯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年**月**日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永登县苦水镇新屯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永登县苦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开标*室 | |
中标人信息 | ||||
排序 | 第*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甘肃金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万元) | ***.****** | |||
质 量 | 合格 | |||
工 期(天)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赵永馨 |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执业资格证号 | *级建造师,甘 ************ | |||
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丁艳艳,甘建安 ** (****)******* | |||
技术负责人及证号 | 毕惠文, ************** | |||
备 注: | *.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致。 *.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