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租赁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租赁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圣鑫园*区*-**号商铺,面积约为****.**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解决长治市公共服务中心入驻单位人员就餐问题,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次会议精神,拟开办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采购须满足:紧邻现圣鑫园公共服务中心,满足就餐人数约****人,需约****多平方的建筑面积。经实地调研,能全部满足该项目采购需求的仅为长治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长治市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圣鑫园小区*区*-**号商铺。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治市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南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道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石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
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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