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来源采前公示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单*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项目概述:
*.*采购内容: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联网报警维修服务。
*.*项目预算:
(*)设备维修按照实际费用结算,预期费用**万元/年(含税)。
(*)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费金额以实际报警主机数量为准,网点每台报警主机每年收取服务费***元(目前**台报警主机,合计服务费*.**万元);自助设备每台报警主机每年收取服务费***元(目前**台报警主机,合计服务费*.***万元),维保服务费合计*.***万元/年(含税)。
两年总计费用为维修费**万元+维保费*.***万元=**.***万元**年=**.**万元(含税)
*.*合同期限:拟定合同期限*年。
*、采购内容:
序号 | 对应项目 | 采购内容 | 含税预算 (万元) | 备注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联网报警设备维修 (*年内据实结算) | ** | 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
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费(*年) | **.** | |||
合计 | **.** |
*、采购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修订版)》以及盘锦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科目出具的证明,“盘锦金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盘锦市唯*为金融等重点行业及单位提供联网报警系统服务平台的公司,符合单*来源采购情形:只能从唯*的供应商出采购,本项目拟使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盘锦金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号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邮 箱:
代理机构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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