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将原资格预审文件第*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中审查项“企业近*年(****年、****年、****年)财务能力(最高分值*分)”的评分标准“财务状况:良好:[*-*],*般:[*-*)”现变更为“财务状况:良好:[*-*],*般:[*-*)”。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路山西证券大厦*楼
联系人:雷鹏 张锐
电 话:***-********、***********
邮箱:**********@**.***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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