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地区110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邀请函采前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地区110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邀请函采前
更新时间 2025-02-07
关键词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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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年地区***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采购编号:************* )项下的服务以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适用代理采购)

请各供应商按照“表*”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名称

单*来源谈判应答人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服务

辽宁光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联网维修

辽宁光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年地区***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年地区***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

项目概述:为落实集团、省公司安全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好****年各县区安全服务,现拟对****年地区***报警服务实施采购。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本项目分*包,兼投兼中。

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总价/万元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服务

***

*.**

**.**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联网维修

据实结算

见明细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近*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费:***元/本,售后不退。

开户名: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其他约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邮    编:******

项目联系人:王禹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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