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开区岳湖道(南丰路-新岳湖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住建市政审〔****〕**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天嘉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开区,西起现状南丰路,东至规划新岳湖道,全长约 *** 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由于受道路权属限制,近期无法按规划实现。因此,在满足技术规范和通行需求的前提下,道路近期按支路标准实施,待远期权属问题解决后再按规划实现。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和绿化等配套工程。其中燃气中压管道设计压力为 *.****。
*.* 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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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岳湖道(南丰路-新岳湖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开区,西起现状南丰路,东至规划新岳湖道,全长约 *** 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由于受道路权属限制,近期无法按规划实现。因此,在满足技术规范和通行需求的前提下,道路近期按支路标准实施,待远期权属问题解决后再按规划实现。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和绿化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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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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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号、《市建委关于进*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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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确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 (公章)法定代表人:侯世立(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邮政编码:******联系人:陈春雷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嘉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张宝芬(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号港澳大厦*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傅广宇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侯世立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俏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_****@**.***.**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