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步规范公务印刷活动,提高公务印刷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印刷行业的公平有效竞争,现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项目的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意见反馈要求
*、提出的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意见或者建议的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提出意见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自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提出意见的日期。
*、提出的意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通过现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种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采用现场送达、传真方式提交的,应当用**纸打印或者书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自然人签字;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邮件主题请注明“定点印刷采购项目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号长春市财政局***室
联系人: 冷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年*月**日
: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定点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 、采购项目概述
长春市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共分为*包进行采购。
第*包:《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第*包:《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第*包:《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
*、每个投标人只可按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投*包,各中标供应商不得越项经营。
*、因本次为定点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对应标包中要求的自有设备,并提供购入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包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设 备 |
印前系统设备 制版设备 | 数码打样机、彩色喷墨机、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自有设备: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
印刷设备 | *色印刷机(含*色数码印刷机)、双色印刷机、**机、单色印刷机、切纸机、商业轮转机、*色轮转机、单色轮转机 |
自有设备:切纸机、*色印刷机(含*色数码印刷机)、单色印刷机(含单色数码印刷机) | |
印后设备 | 精装联动机、胶订联动机、骑马订联动机、胶订机、骑马订书机、折页机、配页机、锁线机、烫金机、**机、复膜机、上光机、*面切书机 |
自有设备:折页机、胶订机、骑马订书机 |
第*包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设 备 |
印前系统设备 制版设备 | 数码打样机、彩色喷墨机、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自有设备: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
印刷设备 | *色印刷机、双色印刷机、单色印刷机、切纸机、凹印机、丝网印刷机、 |
自有设备:*色印刷机、切纸机 | |
印后设备 | 胶订机、骑马订书机、折页机、配页机、锁线机、烫金机、复膜机、模切机 |
自有设备:折页机、胶订机、骑马订书机 |
第*包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设 备 |
印前系统设备 制版设备 | 数码打样机、彩色喷墨机、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自有设备: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 | |
印刷设备 | *色印刷机、双色印刷机、单色印刷机、切纸机 |
自有设备:单色或多色印刷机、切纸机 | |
印后设备 | 胶订机、骑马订书机、折页机、配页机、锁线机、烫金机、复膜机、模切机 |
自有设备:骑马订书机或胶订机 |
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