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地铁*号线灯箱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单*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地铁*号线灯箱广告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丽松****-********-***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号邮电公寓*层西区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 名称 | 媒体类型 | 站点 | 级别 | 数量 | 投放时长 |
* | *-* | 福州地铁*号线灯箱广告宣传项目 | 屏蔽门贴(位置:水部站,尺寸:******.**) | 水部站 | * | *侧 | *周 |
*-* | 灯箱(位置:金山站*块,尺寸:*************) | 金山站 | * | *块 | |||
*-* | 灯箱(位置:宁化站*块,尺寸:*************) | 宁化站 | * | *块 |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全面、广泛、有针对性的宣传,使人民群众熟悉、了解新的税收政策,现对福州地铁*号线灯箱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单*来源采购。
*、开标时间:****年**月**日 **:**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建城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凤街道丞相路**号丞相坊小区*号楼*层*-**
*、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证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如由授权代表前来协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协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若协商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协商。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